鲁信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欢迎您!

烂果换购遭“贬值” 原因竟是涨价了

作者:itwi    来源:v    发布时间:2025-05-30 19:11:02    浏览量:99887

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(记者郑铁峰)12月16日,贬值浙江省绍兴嵊州市市场监管局、烂果市消保委接到魏女士的换购投诉,其在嵊州市浙东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某商户处购买了一箱梨,遭原涨回去后发现有好多烂果,因竟跟商家约好后续去店里换购可抵扣25元,贬值可是烂果当魏女士去店里换购商家却告知梨涨价了,需要扣掉部分差价才能换购,换购魏女士认为不合理,遭原涨要求直接退款,因竟商家不认可。贬值无奈之下,烂果魏女士拨打了投诉热线寻求帮助。换购

受理投诉后,遭原涨调解人员联系当事双方开展调查了解,因竟经核实,魏女士于12月6日在嵊州市浙东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某商户处购买一箱梨(60个),价格为100元,到家拆开后发现其中有16个是烂果,跟商家微信沟通后,双方约定下次去购买时可以抵扣25元。12月16日,魏女士再次来到商家处,商家告知由于梨价涨到了130元一箱,换购的话烂果只能抵扣10元。调解过程中,魏女士认为商家的做法很不合理,按照当初的购买价格16个梨价值大概是26元左右,现在换购却只值10元,表示不想在这家店继续消费了,要求商家直接退款25元;商家则表示自己是按照批发价格卖的,从目前的市场行情来看,按照之前的价格给魏女士的话,就要亏钱了。当事双方各执已见,互不退让。

鉴于此,调解人员指出,首先消费者第一时间开箱就拍摄了照片、视频留存,烂果问题商家是认可的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商品质量存在问题商家必须承担售后责任,按照双方后续换购时扣除25元费用的约定,其中并没有涉及市场价格波动事项,商家应当按照约定履行,消费者如不愿换购的应当据此退还相应费用。最终,经过调解,商家给予魏女士退款25元。

【案例评析】

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,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、当事人约定退货,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、修理等义务”。本案中,商家在与消费者约定时未考虑价格上涨等因素,在没有事先征求消费者意见,单方面临时要求补足差价,是无效的,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按之前的约定履行。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购买有外包装生鲜水果时,尽量选择当场开箱查验,如有坏果在店内及时要求商家更换,如现场未予查验,为了保留证据,回家后也尽量拍摄开箱视频留存。另外,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,如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,可向相关部门求助维权。

责任编辑:王峰
 

相关新闻推荐

扫描微信,添加好友

Copyright © 鲁信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友情链接: 打击侵权假冒在行动|江西景德镇集中销毁千余件侵权假冒伪劣商品  北京石景山:一张图看懂如何消杀  社会诉求5044件 南京发布双节消费投诉分析  工信部:进一步加大“银发族”信息消费服务  全国首例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案二审开庭  银行强制搭售保险产品等行为仍存在 6家银行支行被点名  快递公司与快递员签交通事故分责协议 法院判决对外不具效力  上海消保委发布比试结果:竹纤维餐具并不比普通密胺餐具更安全  天津开展防爆电气产品CCC认证线上培训  湖北:“双线发力”推进年报公示  深圳大规模清理“特供”“专供”标识商品  浙江在全国率先启动“绿色直播间”创建行动  2023合肥农交会来了!  上海:微信公众号营销成为第三季度旅游投诉新焦点  罚没款2亿余元!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今年查处传销类案件8起  最快1小时维权!顺德打造消费维权一体化平台  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|保定油条哥:保鲜生活的好味道  扫黑除恶进行时|黑心美容院覆灭记  规范家装服务 江苏昆山发布室内装饰施工合同范本  国家医保局:各地年底前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  想找对象的看过来  深圳消委会发布婚恋机构评价排行榜  北京石景山:开展云端连线骑手送关怀活动  当心补充协议架空合同 消协披露购房合同猫腻  安徽多单位联合印发通知:全力做好夏粮收购工作  员工脚踩冻货整理商品 永辉超市公开道歉  山西公布十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  “科学认知特殊食品”全国短视频作品大赛启动  山东市场监管部门对3•15晚会曝光问题迅速开展调查处置 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:商品促销要标明折价减价基准  山西89家珠宝实体店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  全国首例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案二审开庭  消费促进月开启 消费者能享受哪些政策优惠?  垃圾短信轮番“狂轰滥炸”消费者“防范意识疲劳”  “科学认知特殊食品”全国短视频作品大赛启动  聚焦进博会|进博会“智慧大脑”扩容 实现智能预警  加油站强制推销汽油复合剂 中石油资阳公司被约谈  市场监管为聚餐经营“定向把关” 大连恢复群体性聚餐经营活动见闻  上海:微信公众号营销成为第三季度旅游投诉新焦点  广西南宁出台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办法 让不良商家无处“遮羞”  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|日子过得像枫叶一样红  当心补充协议架空合同 消协披露购房合同猫腻  工信部:进一步加大“银发族”信息消费服务  消费促进月开启 消费者能享受哪些政策优惠?  山东召开2020年第二次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  小餐桌彰显大文明 广西桂林开展文明餐桌行动  辉煌“十三五”|50万个5G基站:我国5G网络加速成型  广西南宁出台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办法 让不良商家无处“遮羞”  业委会动用公共收益未公示被诉 法院一审认定业主享有知情权  北京通州消协曝光上半年投诉前十名企业  广东召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请使用技术审查启动仪式